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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它将绽放成一朵玫瑰

灵魂歌王 无籽甜瓜 4157 2024-12-22 08:00

  唢呐,扬琴,二胡……

  这是陆旷这位选手参加《闪光少年》三轮比赛“祭”出来的三种乐器。

  复古加怀旧,但偏偏他唱的分别是网红歌曲、摇滚蓝调和美式抒情,啧啧,真能搞噱头。

  二胡加入,让整个歌曲风格瞬间变出了一丝苍凉之意,宛如斜阳晚照在一条长满芦苇的河流上……

  “……他们说爱是一条河

  我如芦苇

  蜿蜒荡漾于水中央……”

  “……他们说爱如利刃

  亲我肌肤

  破碎灵魂摧枯拉朽……”

  “……他们说爱是幻梦

  映如蜃楼

  赐予于我无止境的渴求……”

  ……

  见到并听到二胡。

  一百位专业评委中绝大多数愣了一下神。

  一部分人心中便涌起怒气。

  众所周知,改编不是胡编!

  拿二胡去搞欧美流行金曲就是哗众取宠,而作为专业人士,他们最恨哗众取宠。

  但再听到台上选手开口,竟是中文歌词,这冲盈怒气便是一窒,因为,改编的这么彻底么?

  《TheRose》并没有中文歌词,也没有中文演唱,美国音乐剧的全盛时期是20世纪40及50年代,那个时期,天朝这边还在战乱中呢,自然没空搞艺术。

  所以那个时期一大批名曲对国内听众来说都是极为陌生的,当然也有一些广为流传,比如《Youaremysunshine》《CaliforniaDreamin‘》这种实在无法忽视、一听就误终身的百年经典。

  如《TheRose》这种,虽优秀,但还没优秀到天下无双,自然没有中文翻译。

  而翻译歌曲这种事,是要求极高的,从徐志摩将Firenze译为“翡冷翠”开始,要信达雅,甚至要将原义上一个台阶,就成了国内文化圈的标准。

  从《TheProfessional》到《这个杀手不太冷》。

  从《HilaryandJackie》到《她比烟花更寂寞》。

  等等。

  讲这么多,就是这些专业人士对翻译歌曲这事,要求极高。

  所以,胆子好大啊!

  不止重编歌曲,还将歌词译为中文,这专业性,顶破天了……天音学生,真有这般出众?

  他们来了兴趣,继续听下去。

  ……

  “我说爱如风信

  千里之外发于你心

  万里迢迢长成是我……”

  二胡声高昂,配乐中多了钢琴、口琴和一点电子乐,瞬间带来动感的节奏和韵律。

  “胆怯之心

  徘徊月下孤影难起舞

  易醒之梦

  遗憾幻境情缘不长久

  ……”

  这翻译,还不错啊。

  而且腔调中带着戏曲般的高昂,瞬间提起了节奏感,当然,用戏腔提节奏这个事,对很多专业评委来说有点别扭,在整体上破坏美感。

  但还成,能接受。

  另外,翻译是点睛之笔。

  这几句按照原曲直译是这样的:

  “it‘stheheartafraidofbreaking

  (如果心害怕破碎)

  thatneverlearnstodance

  (就永远无法学会舞蹈)

  it‘sthedreamafraidofwaking

  (如果美梦害怕醒来)

  thatnevertakesthechance

  (就永远无法抓住任何机会)”

  翻译成:

  “胆怯之心

  徘徊月下孤影难起舞

  易醒之梦

  遗憾幻境情缘不长久”

  很有韵味。

  不止这几句。

  前面几句也挺有意思的。

  比如第一句,台上选手唱的是:

  “他们说爱是一条河

  我如芦苇

  蜿蜒荡漾于水中央”

  英文原版则是:

  “somesaylove

  (有人说爱)

  itisariver

  (是一条河)

  thatdrownsthetenderreed

  (淹没了轻柔的芦苇)”

  这一句翻译很明显借鉴了诗经中“蒹葭苍苍,白露为霜……宛如在水中央”其中含义,这就很用心、有点漂亮了啊。

  当然,芦苇一般不生长在水中央,这词有问题,但填词时那些作者有多丧心病狂评委们是非常明白的。

  林俊杰的“曹操不啰嗦,一心要拿荆州,用阴谋阳谋,明说暗夺的摸”……这什么玩意。

  《香水有毒》里“你身上有她的香水味,是我鼻子犯的罪,不该嗅到她的美,擦掉一切陪你睡”,最后这句简直堪称低俗、生硬、无聊。

  吴克群《为你写诗》里“为你写诗,为你静止”,静止是什么鬼?小儿麻痹、渐冻症还是老年痴呆?

  ……

  除专业评委外。

  普通观众也被渐渐吸引了注意力,沉浸在音乐中,他们不知道这改编有多精彩,但知道是好的,没错,是好听的,柔和、抒情,到高潮时又有一丝戏腔。

  在普通听众耳中,中国风就是戏腔,但凡在歌曲中插入几句花旦、青衣或老生的唱腔,都可被视为中国风,当下正流行,很洗耳朵。

  坐在观众席间的顾筝环顾四周,她不认为这些普通观众能够明白她和陆旷编曲中的巧思和妙想,那些专业评委或者能懂一点,但这也有点太超前,或者有点太复古了。

  所以,真的能赢么?

  顾筝对输赢没什么所谓,但她觉得媚眼抛给瞎子看,确实有些可惜。

  你们能听懂么?

  ……

  改编的《TheRose》很长,5分钟根本不够,所以如果真的只有5分钟,陆旷就别演了,这也是田锐的取死之道。

  二胡中庸,二胡也悠长。

  并不像是普通人一想二胡就会想起个老头,或者是周星驰电影《功夫》中的瞎子。

  在天音学生眼中看来,二胡在所有乐器音域的最中央位置。

  它中庸但不平凡,音色饱满、柔和又甜美,极具感染力和表现力,能够深情表达悲伤、欢乐、思念各种情感,又足够细腻与灵动,能与任何曲风配合。

  从唢呐,到扬琴,最终到达二胡,陆旷的选择不是只为哗众,他也不只会取宠,他只想找到抵达观众心灵深处的钥匙。

  如果实在没路,就自己开辟出一条。

  歌声继续:

  “……你在忧伤

  有爱如彩虹,常伴与骄阳

  但你的爱如心藏烈酒啊……

  你将酒敬严寒冰雪……雪面下有种子生长

  你将酒敬闪耀晴空……阳光便如希望芬芳

  你将酒敬常绿松柏……松柏旁玫瑰在盛放

  你静足相望,不去争抢

  爱如玫瑰在春日盛放~”

  演唱完毕。

  二胡声划出一个悠扬的余尾,在空气中荡漾,又缓缓而止。

  ……

  100位专业乐评人中响起了零星掌声。

  真棒!

  这翻译真棒!

  原本《TheRose》的结尾,是这样的:

  andyouthink

  (当你认为)

  thatloveisonlyfortheluckyandthestrong

  (只有幸运者和强者才能得到爱)

  justrememberinthewinter

  (那么你要想起)

  farbeneaththebittersnow

  (在严寒的积雪下)

  liestheseed

  (深埋着的那颗种子)

  thatwiththesun‘slove

  (当阳光洒下时)

  inthespringbecomestherose

  (在春天,它将绽放成一朵玫瑰)

  ……

  “thatloveisonlyfortheluckyandthestrong”这一句的翻译中,“幸运”翻译成“彩虹”,“烈日”代表“强者”,又与下面的翻译相呼应,简直绝了!

  后面三句重叠更是将原词升华了不少。

  厉害!

  ……

  五百个普通观众们瞧着台上,表情略显愣忡,仍然回味在那余韵之中,过后有不少人表示:

  “我以为二胡很土呢……没想到竟然有点优雅!”

  “是呀是呀,我也一直以为是老爷爷们才会喜欢这种乐器,没想它这么好听,这么深情,对,还优雅!”

  “是啊……被颠覆认知了,这就是天音高才生嘛,太厉害了~爱了爱了~”

  但在此刻,还来不及去想怎样去表达自己的喜欢,只是觉得好听,想投票……

  这时听到一声暴喝:“胡编乱造!”

  林武林发威了。

  “用二胡改《TheRose》,简直就是胡编乱造!”林武林说,“你不但改曲谱,改伴奏乐器,还改歌词,改旋律,这么喜欢改,什么都不留,重新写一首就好了,为什么要借用名曲的名字?”

  “狗尾续貂!乱七八糟!”

  有这么糟糕么……现场观众投票的情绪便被压制了一下。毕竟这是专业的声乐类节目,观众们都觉得自己应该有一点去尊重音乐的责任感。

  所以,有这么糟糕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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